王聖藜是《聯合晚報》的記者,底下是特偵組在拘提陳啟祥到案後,此人所寫一則的報導:

 

陳啟祥接受訊問近3小時,並提供檢察官偵查所需資料,凌晨3時許被飭回。特偵組認為,陳啟祥的指述具體而微,有深入查證必要,將再逐一調查。」

 

我不知道這位王姓記者是用哪隻眼睛看到陳啟祥,在昨天凌晨走出特偵組大門的,因為事實根本是不是如此。好笑就好笑在,《聯合晚報》言之鑿鑿的宣稱陳啟祥接受訊問的時刻,這個傢伙卻是正在睡大覺。

 

不信,請看《中央社》昨日針對此案的報導:

 

「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疑收賄案,今天凌晨拘提負責人陳啟祥,並傳喚陳的女姓友到到案。歷經12小時的訊問後,檢察官將陳啟祥及女性友人請回。」

 

特偵組指出,陳啟祥到案後,立即委任3名律師到場,並拒絕夜間偵訊。檢察官直到今天上午930分才開使訊問程序。另外,檢方上午傳訊陳啟祥的女性友人到案,兩人都在晚間930分偵訊完畢。」

 

無庸置疑,這兩則新聞當然是《中央社》正確,因為陳啟祥依法聘請律師和拒絕夜間偵訊,都是一定有之、必然行之的司法人權常軌。以此證明,《聯合晚報》的王聖藜根本沒有實地採訪,才會閉著眼睛亂寫一通。

 

假若《聯合晚報》如此捏造對林益世不利的新聞,還不夠明白,那屬於日報《聯合報》的記者蕭白雪,也在今天新聞內容的第一段幾乎照抄《中央社》的新聞稿,認為陳啟祥確實是在昨天上午被特偵組訊問了12個小時。

 

然則《聯合報》系的前言不對後語,王聖藜記者的涉嫌製造假新聞,焉能不是鐵證如山的指出這家台灣平面大報,為了鬥爭林益世,竟是不擇手段到如此地步,能不是比「三民自」更不如的下三濫傳媒嗎?

 

但最可笑的,還不單是王聖藜,乃蕭白雪記者在林案的見縫插針,簡直到了恨之欲其死的地步。因為從《中央社》的報導中,特偵組根本沒有透露案情內容,但這個良心被狗給啃了的媒體人卻如此指控:

 

「據了解,陳啟祥對於為何交錢給林益世、如何交錢,都充分供述,應訊內容對林益世相當不利。」

 

據了解,這些事證顯示陳啟祥已有相當的準備,就如同林益世所說的想『一招斃命』。但這些事證是否真實,有無隱情,特偵組還要進一步調查。」

 

請問蕭白雪先生,你是據誰的了解,寫出這種邏輯不通、前後矛盾、與事實相背的新聞稿的?據你家報社老板王文杉的了解嗎,抑或據貴報那個眼瞎耳聾的總編輯的了解?

 

看吧,明明蕭白雪都在後面一段承認陳啟祥的指控是否事實,仍待查明。但他卻一口咬定案情已經對林益世不利,顯然意在誤導民眾,造成台灣人民對林益世的負面觀感,未審宣判的告訴我們,林益世有罪。

 

現在讓我們再問一個問題,打從《壹周刊》在上周二爆料抹黑後,何以《聯合報》的連日報導,竟是萬箭齊發的幾欲置林益世於死地?即便林益世都已請辭生效了,他們仍然不肯善罷干休。凡對林益世有利的,他們一個字也不寫,容或林益世提告對方,他們仍然照樣趕盡殺絕,絕不給林益世有喘一口氣的機會。

 

為什麼?

 

當知凡不合常理、常情、常識者,其中必有鬼。然則,《聯合報》總編輯的心中能沒暗鬼存在?莫非林益世擋住過你們貴報的財路,現在就有冤報冤、有仇報仇?

 

否則即便是貪污新聞、殺人新聞的處理,何嘗見過以前的《聯合報》如此不合比例原則的?

 

講句難聽的話,他們有對蔡英文的涉及自肥和貪腐,對陳菊在市長任內的種種不法情事,有如此「熱心追蹤」的刀斧齊下過嗎?

 

但不管如何,《聯合報》的在新聞上的不經查證,記者在報導內容的的公開說謊,在在都對林益世刻意羅織入罪,能不讓人匪夷所思?

 

試想,指控林益世貪污,明知缺乏事證,這家報社就改口說,陳啟祥的偵訊對他不利。這可真是絕透了,天底下還有誣告別人的,會主動向對方示好,拿出對方有利的事證的?

 

凡此種種,都已告訴我們,不會錯的,《聯合報》的腦子已經灌滿糞便,靈魂已經賣給魔鬼。當然他們的記者可以編造新聞、篡改新聞,可以向全國民眾大咧咧的公然說謊。

 

正如同以前有讀者打電話向他們抗議,得到的回答竟是:老子現在改姓綠,不然你要怎樣?

 

我們的確不能怎麼樣,哪敢怎麼樣啊,他們可以用筆殺人於無形,嚇都嚇死了。不是?

 

但請記住,凡愛對人抹黑、潑屎尿者,自己先臭得一塌糊塗。

 

●註1:《聯合晚報》王聖藜記者所寫報導,如下
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4/7194473.shtml

●註2:《聯合報》蕭白雪記者所寫報導,如下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4/7195627.shtml

 

 

 

 

本文出自 健康醫藥 – 遠離慢性病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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